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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餐具被欧盟多国禁用,有何风险?
发布时间:2022-06-16   浏览:1447次 返回

 2021年2月15日,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经济联盟发布了有关竹纤维或其他未授权添加剂在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中禁用的联合函。联合函说明了竹纤维塑料(比如“竹纤维-三聚氰胺”塑料)不符合欧盟(EU)No 10/2011食品接触塑料法规第5条授权物质使用要求,并要求生产商或经销商将竹纤维塑料制成的食品接触制品从欧盟市场撤回[1]。

为什么欧盟多国要禁用竹纤维餐具?竹纤维餐具有哪些潜在的风险呢?下面就由立新Merry为您一一解答。

竹纤维餐具的主要原料并非“竹纤维”

       竹纤维餐具,顾名思义,是由竹纤维制成的。竹纤维属于生物质(包括植物、动物等有机体)纤维,常见的生物质纤维,还有麦秸、稻草、玉米秸秆等。生物质纤维属于可再生能源,且成本低,制成餐具,既经济又环保。但是,在制成餐具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入大量胶粘剂、防水剂、防油剂等,来强化原材料的性能。其中胶粘剂在生物质餐具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最常见的就是密胺(àn)树脂。竹纤维餐具中添加的密胺树脂,占比接近50%,甚至比竹纤维还多。所以,竹纤维餐具中,并不是只含有“纯”天然的竹纤维,它往往会加入比竹纤维还多的密胺作为胶粘剂。这类餐具,与其说是“竹纤维餐具”,不如说是“密胺类餐具”。

为何欧盟多国禁用竹纤维餐具?

2019年6月27日,欧盟发布了一篇食品接触材料专家的讨论报告。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欧盟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添加了竹子和/或其他“天然”物质的塑料制品。并且它们通常由密胺塑料作为主要结构成分组成,所以在外观和功能上都与密胺餐具相似。

2020年,欧盟RASFF共通报85例与中国相关的不合格的食品接触材料案例。其中,关于竹纤维和/或其他“天然”物质的生物质塑料产品的案例就有17例,占比达到20%。在这些违规产品中,竹纤维餐具从市场上召回的原因都是其甲醛和三聚氰胺的迁移量超过(EU)No 10/2011所规定的特定迁移限量[2]。

近年来,竹纤维餐具在欧盟市场上大受欢迎,但其被检出甲醛以及三聚氰胺迁移量的风险不容忽视。2020年6月,欧洲委员会(EC)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工作组就含有竹纤维或其他类似成分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的使用与投放市场的情况进行了讨论,并发布了相关报告。报告明确了(EU)NO 10/2011未许可碎竹、竹粉、玉米淀粉等类似物质作为添加剂在塑料材质及制品中使用。所以在欧盟市场,食品接触塑料使用竹纤维作为添加剂不存在法律依据[3]。

专家组的讨论报告发布后,除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外,芬兰食品管理局、爱尔兰食品安全管理局等欧盟成员国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也相继要求禁售竹纤维餐具。

竹纤维餐具有哪些风险?

(1)甲醛与三聚氰胺析出

竹纤维餐具通常内外主体材质均为密胺树脂(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只是添加了一定比例的竹纤维填料[4]。而密胺树脂在高温和酸性等强刺激条件下,其内部结构会发生变化,导致甲醛、三聚氰胺析出。另外,如果竹纤维餐具在密胺树脂中掺杂脲醛树脂,将导致成型后的制品在40℃下就会释放出大量甲醛。

(2)竹纤维餐具比传统密胺餐具更不安全

德国联邦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BfR)此前发布了一篇关于竹纤维餐具的风险评估研究。研究表明,从食品安全的角度来看,竹纤维餐具中的甲醛和三聚氰胺在高温下会从材料迁移到食品中。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相关人员甚至表示,竹纤维餐具释放出的甲醛和三聚氰胺比传统的密胺餐具释放出的甲醛和三聚氰胺要多,其中甲醛的迁移率平均高达30%。所以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竹纤维餐具可以说是风险很高的改性密胺餐具[5]。

(3)甲醛和三聚氰胺的安全风险

●甲醛

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引发白血病、淋巴癌等恶性疾病。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将甲醛放在一类致癌物列表中。

●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的毒性较小,主要危害是进入人体后,其本身在水中溶解度低,当摄入量较大、摄入时间较长时,会生成肾结石,造成物理性损伤,继而引发炎症。中国早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就是由于企业在奶粉中违规添加了此类物质,致使婴童肾结石。

LST提醒与建议

出口欧盟的企业

随着欧委会专家组的意见被更多的国家接受,可预见竹纤维餐具将被欧盟各国家禁用。食品接触产品出口欧盟的企业应注意以下两点:

(1) 出口欧盟塑料餐厨具中,不再添加竹纤维以及玉米淀粉等类似未授权物质。

(2) 出口商若希望竹纤维餐厨具产品在欧盟上市:

需要根据(EC)No 1935/2004要求向EFSA提交新物质申报卷宗。

企业需通过迁移测试证明其安全性,特别是甲醛和三聚氰胺的迁移。

产品标签不应有诸如“可生物降解的”、“生态友好的”、“有机的或天然的”、“100%由竹子构成”的标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消费者

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应注意“看”“闻”“信”。

查看餐具有无色差、斑点或杂色,餐具表面是否光滑,底部是否平整。若餐具表面有贴花,查看其图案是否清晰,有无起皱或气泡。

闻一闻餐具有无刺激性气味。可使用白色纸巾反复擦拭餐具有颜色的部位来判断是否有褪色等现象,一般选择白色或浅色餐具更为安全。

理性看待产品宣传,一些打着“绿色”“环保”“安全”等概念的竹纤维餐具,其本质就是密胺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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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No 10/2011的最新修订指令(EU)2020/1245。法规将于20天后生效。符合旧法规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至2022年9月23日,直到库存清空。主要修订内容(EU)No 10/2011有5个附录,分别是: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特定迁移分组限量(SMLT);附录II重金属和芳香胺的要求;附录III模拟物的选择;附录IV符合性声明的要求;附录V迁移条件的选择。此次修订的是附录I,II,IV和V。 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的修订 1,3-苯二胺(CAS 108-45-2) 检出限降低为0.002 mg/kg。 三氧化二锑迁移限制适用于所有三氧化二锑来源,而不仅仅是作为添加剂的用途。 新增3个物质: ①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改性的蒙脱土 ②亚磷酸三苯酯,具有α-氢-ω-羟基聚[氧基(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CAS 1227937-46-3) ③表面用氟化物改性氧化铝处理过的二氧化钛 附录II重金属和芳香胺的修订 (1)重金属迁移更新如下*重金属特定迁移的元素种类从原有的9种(钡、钴、铜、铁、锂、锰、锌、铝、镍限值不变)增至24种(新增铵、锑、砷、镉、钙、铬、铕、钆、镧、铅、镁、汞、钾、钠、铽),其中4种镧系元素(铕、钆、镧、铽)的限值0.05mg/kg,砷、铬、铅、汞的限值为不得检出(0.01mg/kg),镉为不得检出(0.002mg/kg),其他元素没有限值要求。*总铬的检出限应为0.01mg/kg。如有证据表示不含六价铬,总铬限量可为3.6mg/kg。*镧系元素迁移之和应小于0.05mg/kg。 (2)关于初级芳香胺的修订初级芳香胺依然不得检出,此次主要是修订检出限。列于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初级芳香胺,检出限为0.002mg/kg。不在REACH中的初级芳香胺,迁移总和不超过0.01mg/kg。 附录IV符合性声明的修订 要求提供所用物质或其降解产物的充分信息,尤其涉及到(EU)No 10/2011附录I和II的限制要求,以便确保下游经营者遵守法规。 在中间阶段,应包括以下信息:受附录II限制的信息;或尚未排除其遗传毒性,在制造阶段有意使用,并且在最终材料的迁移量超过0.00015mg/kg。 附录V迁移试验条件的修订 (1)增加整机验证测试。选择整机中最苛刻的程序运行,如果发现不合格项,需要确认不符合项来源于哪个材料。用于存储等功能的配件(例如容器,胶囊或垫子)的测试应在其使用条件下进行,并应包含这些部件的存储条件。 (2)修订重复使用制品的测试条件。应进行3次迁移试验,每一次的特定迁移结果不能超过前一次,否则视为不稳定材料。对于不稳定材料,即使3次迁移结果都合格,也不视为合规。 (3)修订总迁移条件,新增总迁移条件40度30min,适用于室温短期接触(接触时间少于30分钟)。对于重复使用的制品,应进行3次迁移试验,每一次的迁移结果不能超过前一次,以第3的总迁移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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